關于印發《公平競争審查制度實施細則(暫行)》的通知
發改價監〔2017〕1849号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人民政府,國務院各部委、各直屬機構:
根據《國務院關于在市場體系建設中建立公平競争審查制度的意見》(國發〔2016〕34号)要求,國家發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、商務部、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、國務院法制辦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了《公平競争審查制度實施細則(暫行)》,經國務院同意,現予印發,請各行政機關以及法律、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(shì)務職能(néng)的組織,在開展公平競争審查時認真貫徹執行。
國家發展改革委
财政部
商務部
工商總局
國務院法制辦
2017年10月23日